關鍵詞:魯國 政治婚姻 社會影響
摘要:春秋時期,恪守"同姓不婚"和"諸侯國內(nèi)部不婚"的原則,異姓諸侯國之間為了贏得戰(zhàn)爭、擴大疆土、爭得霸權和相互結(jié)盟的需要而互相通婚,使婚姻蒙上了濃重的政治色彩。魯國作為春秋時期重要的諸侯國,其政治婚姻具有鮮明特色,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整個春秋時期魯國乃至整個周王朝的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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