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學術不端行為 學術出版物 審稿專家 編輯者 國家新聞出版署
摘要:2019年7月1日,由國家新聞出版署的《學術出版規(guī)范——期刊學術不端行為界定(CY/T174-2019)》(以下簡稱《標準》)正式實施。《標準》界定了學術期刊論文作者、審稿專家、編輯者可能涉及的學術不端行為。該標準適用于學術期刊論文出版過程中各類學術不端行為的判斷和處理,其他學術出版物可參照使用。
中華眼視光學與視覺科學雜志要求:
{1}來稿請用WORD格式,按附件形式電郵至本刊投稿專用郵箱,并注明作者姓名、性別、工作單位、職稱、通信地址、聯(lián)系電話、E-mail等。
{2}遵循文責自負原則,文章如有引用,需注明出處。
{3}標題:請用小三黑體,標題應鮮明,一般不超過25個字,不使用外文縮寫詞。
{4}文獻作者(姓前名后),幾位作者之間用“,”隔開。
{5}論著須有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字數(shù)為300字以內,英文摘要與中文摘要內容一致。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