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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募基金論文模板(10篇)

          時間:2023-03-21 17:16:47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公募基金論文,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公募基金論文

          篇1

          進入2007年以來,伴隨著中國股市的迅猛發(fā)展,中國基金行業(yè)也進入了新的發(fā)展階段,但是,越來越多的問題也慢慢的浮出水面,基金行業(yè)所需要解決的問題也呈現出多樣化趨勢,而在這許多問題中基金經理的跳槽成為目前的焦點問題。

          一、公募基金行業(yè)發(fā)展背景

          2009年以來,基金經理“改換門庭”的消息不絕于耳。銀河證券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2007年1季度,中國341只基金中,發(fā)生基金經理變動72人次;4月份,193只開放式基金發(fā)生基金經理變動22人次。這份研究報告還顯示,雖然基金經理跳槽走向不好統計,但其中轉投私募基金的不在少數。根據晨星中國的研究報告,2006年共有130只基金基金經理變動公告。其中104個公告屬于基金經理離職,占295只基金總數的33.88%。這表明,2008有3成基金的基金經理由于各種原因調離職務,共涉及97人次;而在2005年,共有87位基金經理被公告調整崗位。由《關于基金管理公司專業(yè)人員流動情況的調查報告》的數據表明,基金經理離職后,54.7%的基金經理選擇到其他基金公司任職,19.8%則流向了私募基金。

          由此可見基金經理的流動性呈現加速性。而在這背后的是,基金經理的流動對于原來所屬基金必然有沖擊性,保持基金收益穩(wěn)定,留住明星基金經理成為目前需要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二、目前基金經理大規(guī)模流動的主要原因

          (一)公募基金經理相對私募來說,壓力與收入不成比例

          基金經理的壓力的來源主要是市場針對基金的各種業(yè)績排名。公募基金考核過于急功近利是目前業(yè)內普遍的事實。在海外,公募基金常常是一個季度公布一次業(yè)績排名,而國內天天排名,導致壓力很大。例如,有些基金公司要求基金經理所管理的基金在同類所有基金排名中位列前1/3.如果連續(xù)幾周排在后1/3,那么基金經理就要走人。其他壓力則包括基金份額變動,工作的緊張和投資產品波動的不確定性,目前雖然中國的公募基金發(fā)展較晚,但是一些內部體制已經相對健全,由于中國體制的特殊性,目前的私募基金仍然處于法律和政策真空中。其發(fā)展的自由度大,承受的壓力與公募相差無幾,但是拿到的收入卻遠遠大于公募基金。

          (二)行業(yè)發(fā)展過快,人才出現短缺導致流動加劇

          近兩年來中國證券市場發(fā)展迅速,從而帶動了證券投資基金的迅速發(fā)展,而基金經理的數量確實在有限。由此導致了對于基金經理的巨大需求,這從一些數據可以反應出來。在華爾街做研究員,3年內是不具備出具署名報告資格的,而在當前的中國基金行業(yè),從業(yè)3年可能已經可以擔當基金經理了。

          (三)管理層對于公募基金經理個人投資的限制過于嚴格

          基金經理的投資行為要受來自基金契約、監(jiān)管部門等的嚴格限制。比如公募基金在作投資決策時,往往要面臨復雜的審批制度,這種層層審批的制度使其效率不如私募,投資相對保守,看似減少風險,其實不然。而更多的制度性措施使基金經理們感到束縛,也成為其轉投私募的助推器。

          三、公募基金經理薪酬現狀及激勵措施

          目前中國公募基金經理的薪酬較為單一,不同的基金公司在收入規(guī)則上有很大差別,總的來說都是“工資+獎金”模式,獎金一般是季獎,差別就是在獎金系數上,不同基金公司系數也不一樣,根據基金凈值增長率排名情況定相關系數。近兩年基金經理的收入都隨著市場的大幅上揚而獲得了大幅提高,但是這種提高同基金經理所受到的壓力相比,仍然算不上很大。并且在薪酬形式上較為單一,除了這種物質獎勵外,基本沒有其他形式的非物質獎勵,如培訓計劃等。基金經理,作為知識型員工的典型代表,對其激勵制度既有普通的知識型員工的一般性,但是也有其特殊性。對于中國公募基金經理流動性較大的現狀,本文從薪酬角度提出下列激勵措施來改變這種境況。

          (一)改變過去那種單一的“工資+獎金”模式

          提高基本工資,可以固定的以基金份額的一定百分比作為基本工資,這方面應該在一定程度上向私募基金看齊。

          (二)短期激勵薪酬

          短期激勵薪酬中短期激勵主要有獎金、績效加薪、年終分紅和利潤分享計劃等形式,它們都屬于績效薪酬,是根據績效對個人的薪酬提供補償的一種激勵制度,是將代表組織績效的某種指標利潤與個人薪酬掛鉤的方式。這種報酬激勵效果明顯,并且這種報酬的支付不會成為基本工資的一個組成部分。

          這有兩方面的潛在優(yōu)勢。一方面,它能夠鼓勵員工更多地從所有者的角度去思考問題,從而會從更開闊的角度考慮如何改進企業(yè)效率的問題,同時員工的合作精神和身份感、責任感會得到加強。另一方面,由于所支付的報酬大多不進入基本工資,在經營困難時期,就可以不只是依靠解雇來渡過難關。幾乎所有的企業(yè)都有某種形式的績效激勵。獎金或勞動分紅是基于知識型員工業(yè)績的短期激勵,是為了促使知識型員工達到企業(yè)年度目標而設立的。只有通過業(yè)績考核,企業(yè)的效益達到了令人滿。在短期激勵薪酬方面,充分發(fā)揮公募基金本身的優(yōu)勢,獎金方面,公募私募基本無什么大的區(qū)別,而能夠變動的恐怕就屬于績效加薪和年終分紅了,對于基金行業(yè)以人才為中心的性質,在年末,把基金經理的本年收益與過去年份進行比較,然后對差額部分進行獎懲。同時根據本年度基金業(yè)績排名,對基金經理的績效進行評定然后加薪可以分檔,排名越靠前,得到的績效工資占的收入比例就越大,而且這個還要呈現出梯次性

          (三)長期激勵薪酬

          基金經理屬于知識型員工的一類,因此其也具有與其他知識型員工相同的特點,即其工作成果往往具有一定的滯后性。為了解決這種工作與成果在時間上的不一致,激勵知識型員工不斷創(chuàng)新、進取,就要舍得給他們各種待遇,尤其是為他們提供帶來希望和幻想的待遇,如期權和期股。這樣,就會極大地提高知識型員工對企業(yè)的忠誠度,從而取得更好的業(yè)績。

          長期激勵的主要方式是員工持股計劃和股票期權計劃。通過使員工擁有企業(yè)所有權,大大提高員工個人的努力程度和對企業(yè)經營狀況的關注。員工持股計劃是企業(yè)向員工讓渡部分股權的一種形式。股票期權計劃為員工提供一種按固定價格購買股票的機會。股票或股權的存量使得員工承擔企業(yè)的經營風險,分享企業(yè)的經營收益,屬于變動收入,雖然在企業(yè)規(guī)模較大時,這種變動收益與員工個人的努力關聯較弱,但可聚合員工的努力方向與企業(yè)一致。股票或股權隱含可以預期的收入,而股權的分配與員工的業(yè)績掛鉤,所以股權可看作與員工業(yè)績關聯的變動收入,體現企業(yè)與員工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激勵思想。

          目前由于基金經理的流動性問題,一些基金已經開始這但是鑒于政策法律上允許基金從業(yè)人員購買基金只是在本年中旬才開始實施,因此這方面的進程可能稍顯慢。華寶興業(yè)基金管理公司日前在國內基金業(yè)內率先推出基金經理“持基”激勵計劃,該計劃也是基金公司推出的首份內部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激勵計劃。該激勵計劃以基金經理為激勵對象,具體安排是鼓勵基金經理購買一定金額自己管理的基金份額并長期持有。根據基金經理購買的基金份額,公司同時也以1∶1的比例以自有資本金投資和持有相應的基金份額,其投資收益最終歸該基金經理所有。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激勵方式已經多樣化,可以想象的是未來關于基金經理的長期激勵薪酬的方式也會越來越多。

          (四)內在薪酬方式的選擇

          內在薪酬的構成可以按照所含因素的內在聯系來劃分,如工作激勵、組織激勵、文化激勵以及情感激勵。改變過去的根據按周排名從而衡量基金經理業(yè)績的方法,適當的房款期限,如1個月。同時擴大基金經理的投資權限,使其能夠在一定的投資范圍內有更大的自主決策權。但是真正能夠起作用的是職業(yè)發(fā)展激勵。知識型員工更注重個體的成長而非組織目標的需要?;诖?,首先應該注重對員工的人力資本投資,健全人才培養(yǎng)機制,為知識型員工提供受教育和不斷提高自身技能的學習機會,使知識型員工人力資本價值不斷增值,從而具備一種終身就業(yè)的能力。其次要充分了解員工的個人需求和職業(yè)發(fā)展意愿,為其提供富有挑戰(zhàn)性的個人發(fā)展機會,創(chuàng)造適合其要求的上升道路,讓知識型員工隨著企業(yè)成長而獲得職位的升遷或新的事業(yè)契機。

          通過個體成長和職業(yè)生涯激勵一方面可以帶動知識型員工職業(yè)技能的提高從而提升組織整體人力資源的水平另一方面可使同組織目標方向一致的員工個人脫穎而出,為培養(yǎng)組織高層經營、管理或技術人員提供人才儲備。只有當員工個人需要與組織需要有機統一,員工能夠清楚地看到自己在組織中的發(fā)展前途時,才有動力為企業(yè)盡心盡力地貢獻自己的力量,與組織結成長期合作、榮辱與共的伙伴關系。而且當一項工作與員工自身的職業(yè)生涯規(guī)劃相吻合,甚至對生涯目標的實現有明顯推動作用時,內心也會有一種內在滿足的體驗。在這種體驗下,人們不再把工作當成任務或負擔,而是直接當作一種可以使自己快速走向成功,實現事業(yè)夢想的機會。個體持有的這種機會期望,構成了強有力的“機會激勵”。知識型員工受教育水平較高,他們對自身職業(yè)生涯的目標有更高的定位,對生涯道路有自己的設計與規(guī)

          劃。與一般員工相比,他們更加重視目前工作與自己生涯目標的關系,也更加渴望擁有一份有助于生涯目標實現的工作。這就決定了他們具有更強烈的個人發(fā)展的“機會動機”。因此企業(yè)應充分了解知識型員工個體成長和職業(yè)發(fā)展的意愿,應使他們目前的工作與其自身的職業(yè)生涯規(guī)劃相吻合,這也是他們的一種心理契約要求期望有一個“富于變化的職業(yè)生涯設計”。

          所以組織要關心、幫助員工進行自身的職業(yè)生涯設計,使員工能夠清楚地看到自己在組織中的前途,提高員工對組織的忠誠度和工作積極性,最終達到組織的激勵目的。由于公募有更多的比較優(yōu)勢,在這方面可以做出一些更大的改變來吸引基金經理。公募基金與世界很多大型基金有合作關系,而這時私募最為欠缺的,基金經理雖然可以在私募基金那里得到很高的報酬,但是在未來的成長性上明顯遜于公募基金。

          四、結束語

          在目前狀況下,不僅在外部薪酬上下功夫,更要在內部薪酬上求得突破,才能更大程度地相對私募基金而言吸引基金經理,從而減少公募基金經理的流動性,從而保證公募基金在整個基金行業(yè)上的持續(xù)穩(wěn)定發(fā)展,在整個基金行業(yè)中更多地吸引人才。雖然目前政策因素對于公募基金的發(fā)展限制較多,同時公募基金經理的激勵措施尤其是薪酬方面的激勵已經成為基金經理流動的主要原因,但是只要公募基金充分發(fā)揮自己的優(yōu)勢和潛力。

          參考文獻:

          1、龔紅。證券投資基金經理激勵問題研究[D].河南大學,2005.

          篇2

           

          一、引言

          IPO的成功發(fā)行對企業(yè)的發(fā)展具有重大意義,它不僅可以使公司籌集大量資金投資新項目,擴大經營規(guī)模,實現公司戰(zhàn)略目標,且有助于改善公司資本結構和公司治理,實現公司可持續(xù)發(fā)展,從而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的目標。上市公司募股功能的發(fā)揮,對促進上市公司快速發(fā)展金融論文,提升上市公司的社會貢獻水平也產生了重大影響。但是其發(fā)展也存在諸多問題和弊病有待解決,IPO上市公司變更募股資金投向就是其中的問題之一。這是因為上市公司發(fā)行新股時的《招股說明書》,實際上都是對投資者的一種承諾,投資者據此做出投資與否的判斷。如果投資者決定投資,就等于與上市公司簽訂以招股說明書為內容的投資合同,約定投資人出資,公司方面負責經營管理。所以IPO上市公司變更募集資金的使用方式實際是一種違約行為,這不僅直接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也嚴重影響了證券市場資源配置功能的發(fā)揮。而近年來,中國IPO募集資金投向變更行為越來越頻繁,其用途變更已引起了各方人士的高度關注論文參考文獻格式。因此,本文擬在股權分置改革背景下,通過采用公司特征作為主要研究變量,對IPO募集資金投向變更進行了實證研究,試圖從中找出某些規(guī)律,為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和推動我國證券市場的發(fā)展提供一些幫助和建議。

          二、文獻綜述

          國外理論界對于證券市場和上市公司的研究已經非常成熟和深入,但是由于國外的股票市場比較健全,監(jiān)管得當金融論文,幾乎沒有隨意變更IPO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現象,所以國外文獻對此的研究也很少,未發(fā)現西方關于募資投向變更問題的相關研究成果。國外的大量研究都集中在融資的資本結構、成本、融資順序等方面。但我們可以借鑒國外學者的研究方法和理論基礎。國內對此問題的研究也始于1997年后,市場上出現大量變更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現象之后。

          關于國內對IPO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我國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的原因進行分析,并從客觀因素和非客觀因素兩個方面進行分析論證。

          2、研究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投向變更與變更前后公司業(yè)績之間的關系,以此分析上市公司募集資金變更是“善意”還是“惡意”以及募集資金投向變更對公司業(yè)績影響是積極還是消極的。

          3、分析了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投向變更引起的市場反應,檢驗公眾對上市公司募集資金變更的反應以及影響這種反應的因素有哪些,并對不同種類募集資金變更的顯著影響因素是否不同進行對比分析。

          4、從戰(zhàn)略與績效的視角對我國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投向的多元化與變更的關系進行了研究。分析募集資金投向的多元化程度與變更程度相關關系。

          5、對上市公司面對的制度約束分析的較多,缺乏對這些制度約束的形成機制及其歷史演變進行分析。

          三、研究假設

          張為國、翟春燕(2005)得出了因主觀因素發(fā)生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的比例大于因客觀因素變更的比例。并進一步說明上市公司變更募集資金投向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中國特殊的制度背景和現實因素所造成的。要改變目前這種現狀,需要改變我國“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完善我國的公司治理結構論文參考文獻格式。2005年4月29日,經國務院批準,中國證監(jiān)會向各上市公司及其股東、保薦機構、滬、深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下發(fā)了《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宣布正式啟動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股權分置改革的實行使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手中的股票價值與小股東一樣伴隨著二級市場的價格波動,大小股東的利益基礎一致,這必然促使大股東關心公司二級市場的表現。段特奇(2003)認為上市公司發(fā)出的募集資金變更投向公告會在證券市場上產生傳導效應金融論文,引起該公司股價下跌。據此,我們提出以下假設:

          假設一:IPO募集資金投向變更與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呈正相關。

          如何防止內部人控制及大股東操縱、完善董事會的職能與結構,從而重樹投資者的信心,成為全球范圍內企業(yè)所關注和需要解決的問題。于是,人們開始意識到引入獨立董事會制度以強化董事會的職能,確保董事會運作的公正、透明的必要性。從股東投資者層面來看,獨立董事制度有利于制衡控股股東,監(jiān)督經營者。獨立董事有助于保持董事會獨立性,維護所有股東利益,增加股東價值。董事會中的獨立董事能為董事會提供知識、客觀性、判斷和平衡,從全體股東利益出發(fā)監(jiān)督和監(jiān)控公司管理層。因此,獨立董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會抑制IPO募集資金投向變更行為的發(fā)生,我們提出下面假設:

          假設二:IPO募集資金投向變更與獨立董事比例呈負相關。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現象非常普遍。但在所有發(fā)生變更的行業(yè)中,以傳統制造業(yè)所占比例最大,這是由于傳統制造業(yè)處于完全競爭狀態(tài)和微利狀態(tài),該行業(yè)主營業(yè)務利潤率較低,如果把募集的資金用于主業(yè)金融論文,給企業(yè)帶來的利潤會很小,受高額利潤的驅使,這就使得這些上市公司紛紛放棄原來擬投資項目,而改投其他收益率更高的項目或轉向非實業(yè)投資領域以期獲得高利潤。而對于新興行業(yè)來說本身主營業(yè)務具有很好的前景,公司處于高速發(fā)展時期,沒有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動機。因此,可以得出以下假設:

          假設三:IPO募集資金投向變更與行業(yè)具有相關性論文參考文獻格式。

          募集資金變更實際上是對IPO公司《招股說明書》中可行性項目的否定,這是上市公司投資決策的失誤,從實質上反映了我國上市公司普遍沒有建立起細致有效的投資決策程序和規(guī)范。但這種規(guī)范化的決策程序的建立與公司規(guī)模是具有相關性的,我們知道公司規(guī)模越大,其公司治理結構越完善,也會有科學的規(guī)范投資決策機制為其提供支持,對可行性項目的論證相應的較充分。另外,公司規(guī)模越大,其受到各項監(jiān)管也越多,所以不會輕易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據此,我們提出以下假設:

          假設四:IPO募集資金投向變更與公司規(guī)模呈負相關。

          如果上市公司負債較多金融論文,很可能會盲目的拼湊一些項目,來解決資金短缺的燃眉之急,募集資金到手后,又找各種理由來說明原來的項目效益差,另外的項目好等來變更募集資金投向。同時,債較多、財務狀況較惡劣的公司在遇到其他投資項目或是應對公司發(fā)展的其他需要時,沒有其他渠道獲得資金,只好使用募集來的資金。也就是說為了“圈錢”欺騙廣大投資者。根據上述分析提出以下假設:

          假設五:IPO募集資金投向變更與公司資產負債率呈正相關。

          從以上假設定義本文的變量,如下表:

          變量定義

           

          變量

          代碼

          變量說明

          預計符號

          因變量

          1

          發(fā)生募集資金投向變更

           

            0

          沒有發(fā)生募集資金投向變更

          FS

          變更年末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

          +

          DS

          變更年末獨立董事比例

          INS

          傳統行業(yè)為1,新興行業(yè)為0

            LnTA

          變更年末資產總額對數

          篇3

          在我國城市建設正在如火如荼的開展,城市建設的一個重要標志就在于城市建筑的高速發(fā)展,現代城市高樓大廈已經是一個極為重要的體現,但是城市建筑的發(fā)展還需要解決許多的問題,尤其是在我國地域差異較大,人文特征有別的國家,如何進行有效的土木工程建筑結構設計,為人們提供舒適可行的安居環(huán)境,是建筑企業(yè)或者機構需要重點思考的方面,這也是保障其發(fā)展的一個前提。其實經過幾十年的發(fā)展,我國土木工程建設結構設計水平和能力已經得到了極大提升,但是囿于多種方面的原因,其中存在的問題還需要我們進行深入的剖析解決。

          一、我國土木工程建筑結構設計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從我國近些年土木工程建筑結構設計的發(fā)展來看,城市建筑水平已經得到極大提升,建筑工程設計也開始多樣化,并且在實際的工作中較為注重對于人們生活質量要求的相關問題,但是具體分析來看,我國土木工程建筑結構設計存在的問題也是有的,而且這些問題體現在多個方面,需要引起設計者和相關管理者的關注。

          1.土木工程建筑結構的牢固性有待提高

          眾所周知一個建筑工程最為主要的就是要保障具有牢固性,這不僅僅體現在建筑物的安全和穩(wěn)定,更主要的是對于居住者的一種安全保障,引起要切實做好牢固性的管理工作。載現代社會的土木工程建筑結構設計中,如何做好工程牢固性的相關工作逐漸成為一個較為重要且必須思考的問題。但是我國土木工程建筑結構設計中對于這一問題的解決力度還不夠,其中存在的一些安全隱患問題并沒有切實的解決。在土木工程建設結構設計中,雖然表面上沒有任何問題,但是一旦出現自然災害,比如地震、火災等都有可能對于建筑物造成巨大的沖擊,致使建筑結構發(fā)生一定的變化,對人們的生活安全造成嚴重影響,這些問題都是在土木工程建筑結構設計過程中沒有做好地基工作。比如在我國2008年發(fā)生的汶川大地震造成眾多房屋、橋梁等出現坍塌的情況,都是因為沒有做好工程牢固性的保障工作。

          2.構造柱和承重柱的區(qū)分問題

          土木工程磚混結構建筑的構造柱和梁配合設計,能夠起到良好的防止墻體斷裂的情況,是一種重要的保障措施,更是對居住者生命財產進行保障的重要基礎,但是在現實的工作中,一些土木工程建筑結構設計人員沒有清晰的認識到兩者的區(qū)別,尤其是沒有分清楚構造柱和承重柱的概念,將承重柱的設計方法直接套用到構造柱設計當中,沒有為構造柱設置基礎。因此,難以抵抗地震的震動強度,從而導致結構裂縫、沉降等,甚至引起建筑物倒塌。另外。為了方便分析承重柱受力,將其截面面積設計得太小。這樣在外力的作用下,柱體和梁體就會出現開裂問題。

          3.缺乏對環(huán)境因素的考慮

          前面已經提到,我國是一個地域差異較大的國家,每一個地區(qū)都具有自身的特征,不僅僅是居民對于建筑的需求,更主要的是建筑結構設計中的一些需求問題,比如地域環(huán)境對于建筑結構設計的影響,在我國東西南北土質、水質、文化等因素差別比較大,比如在潮濕度方面,南方比北方較為潮濕,那么如果在土木工程建筑結構設計過程中不能進行有效的考慮,而采用同樣的建筑結構設計理念,在建筑材料的使用方面沒有區(qū)別,那么在建筑物的使用過程中必定會出現一些問題。

          二、土木工程建筑結構設計問題的有效改進措施

          作為土木工程建筑結構的設計人員,在進行相關設計工作的過程中必須主動進行實地調研,不斷 提高自身的設計水平,尤其是對于上述提到的一些問題必須進行及時的改正,提高認識,全面提高建筑結構的設計水平,保障工程的質量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1.全面做好牢固性設計工作

          前面對于牢固性設計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詳細的分析,因此作為設計人員在未來設計的過程中必須充分重視這一問題,第一個方面是做好內力組合設計工作。內力組合是土木工程結構承載力抗震設計的要點,它要求在調整承載力抗震系數的基礎上設計。工程結構抗震設計要求材料強度的設計值應大于沒有考慮抗震要求時的材料強度設計值。如果采用非抗震設計的材料強度設計值進行計算,則抗震設計需要對承載力抗震的系數進行調整。通過綜合受彎梁、偏壓柱、受剪等的系數調整,提高結構的承載能力;兩一個方面是做好板設計和配筋。板設計和配筋的結構設計,要分析板長邊和短邊的長度。如果長度差距< 2mm,則適合采用雙向板計算的方式設計;

          如果兩者的長度差距在2 ~ 3mm 之間,則適合沿著短邊的受力單向板進行計算,并將足夠的構造鋼筋布置在長邊位置。根據工程結構板的具體大小,可按照彈性的方法計算。對于連續(xù)雙向板跨中的最大彎矩計算,要求根據荷載分布的具體情況,對滿布荷載進行分解和間隔進行布置。

          2.充分考慮環(huán)境的因素

          針對我國建筑結構設計中存在對于環(huán)境因素認識不足的問題,在以后的設計中,我國的設計人員必須及時提高認識,對于環(huán)境問題進行解決,首先是要認清楚當地的實際土質,土質環(huán)境決定了建筑物的穩(wěn)定程度,也就是要求這些設計人員在設計的過程中對當地的土質情況進行充分的考察了解,如果在土質較為疏松的地域進行建筑,就比考慮進一步進行加固的問題;其次是做好天氣等問題的考察,在我國南北方的雨水差異較大,因此要根據這些區(qū)別進行不同的建筑設計,比如在南方,雨水較多,那么在進行建筑結構設計中要充分考慮有效防水、防潮的問題,避免因雨水過多而影響建筑物的質量;最后是要區(qū)別地域人文環(huán)境,我國是一個地域廣闊,多民族的國家,每個地區(qū)和民族在發(fā)展的過程中都有獨特的風格,因此建筑結構設計也要充分考慮居民的需求,在設計過程中有所區(qū)別。

          結語

          篇4

           

          [摘 要]本文提示了目前大專院校圖書館在如何為教學工作服務中存在的幾個問題,并就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設想。

          我國的大專院校圖書館的工作在當今全民的科學教育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和十分重要的地位??萍颊撐?。它同我國的大學教育、職業(yè)教育、成人教育等一起構成了我國教育的基本體系。而大專院校圖書館的工作就是在這樣的教育體系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在一定意義上說,圖書館是大專院校教育的一個重要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它既能配合課堂教育,對學生進行專業(yè)教學,配合素質教育擴大學生知識面。增強學生掌握和運用知識的能力。同時又可配合國家的思想道德建設對學生進行社會主義,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提高廣大學生的思想道德修養(yǎng)和政治思想覺悟等等。應該說,它的這些職能在既往的工作中已經得到了應用的發(fā)揮并取得了實際的成效。但是,無可否認,隨著歷史的發(fā)展和我國教育體制改革的實際要求,以及教學內涵的不斷豐富和擴大,圖書館工作存在的問題也日益突現出來,或者說它既往的工作職責已遠遠不能適應新形勢下的大專院校教學發(fā)展的需要了,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注意和思考。本文就大專院校圖書館目前存在的問題及今后工作的走向作一初步探討。

          一、存在的問題

          1、輔助教學者的角色

          在既往的工作中,我們時刻都在強調圖書館是大專院校教育中一個不可或缺的角色,是專業(yè)教學的一個重要手段。它可以配合教學對學生進行專業(yè)教育,配合國民的素質教育對學生進行社會主義、愛國主義教育,但是,它卻始終沒有改變一個輔助者的地位和角色,無論在參與教學中的比重有多大,卻始終無法讓它從后臺走向前臺,這是不爭的事實,也是一個遺憾。

          2、有限的施教空間

          目前,無論我們怎樣強調圖書館在大專院校的教學中起何等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它自身工作性質的決定,使其無法走出自己工作的狹小空間。也就是說,大專院校的圖書館目前還沒有與社會各類圖書館進行互聯。館際互借,資源共享的大圖館的格局并沒有真正形成。盡管目前圖書館配備電腦、也配備了寬帶,但是網際間并沒有做到互聯,基本是處于相互隔絕,互不溝通的狀態(tài)。當然,這一問題的存在,不是一兩家圖書館就能解決的問題,而是一個全面的問題,需要各級各類學校甚至全社會共同來參與。所以,圖書館目前施教的手段只能在本校本館的狹小空間內來進行。

          3、被動的施教手段

          大專院校的教育,在目前的情況下,體現的仍然是以課堂教育為主體的教育模式。這種教育的最突出的特點是以教科書所規(guī)定的內容為主要修業(yè)對象,教學活動主要是在課堂上完成。其實這只是一種形式。而另一種形式應當是圖書館教育了。而目前圖書館教育也是在老師的指導學生的自愿的原則下,利用課下的時間去閱讀一些有關的圖書資料。上述兩種教育形式都是一種被動的教育手段。換言之,學生對圖書館知識能源的利用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于教學內容的要求的,學生不能也不允許把圖書館當作第一課堂去閱讀大量的圖書資料文獻來解決一些專業(yè)上的問題??萍颊撐?。另一方面,圖書館的被動教學的特性還體現在目前圖書館的工作人員是以“守門待課”的形式來接待學生的。他們只是按學生的要求被動的來為學生提供一些圖書資料,而不是主動的積極的參與到教學第一線中去,與主講教師一起安排教學課程,把一些與專業(yè)知識有關的圖書資料提供出來,編排到專業(yè)授課當中去,成為專業(yè)授課的內容之一,盡管目前要求圖書館參與教學的呼聲越來越大,情況也多少有些改變,但傳統的圖書館參與教學的模式并沒有從根本人改變,所以,它參與教學的能力當然也被大大地弱化了。

          二、今后工作的基本走向

          歷史進入到21世紀,我國的改革開放事業(yè)不斷發(fā)展,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都發(fā)生著日新月異的變化。在這一大的歷史背景下,在我國的教育領域,一種嶄新的教育模式正在興起,并在發(fā)展中逐步走向成熟。一個融開放教育、創(chuàng)新教育、素質教育、終身教育于一體的教育體制已經成為了這一教育模式的主體。在這一大好的形勢下,大專院校圖書館的教育職能也發(fā)生重大的變化,它將由傳統的圖書館走向數學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圖書館,從而擴大圖書館的教育職能和職化它的教育的主動性。使圖書館參與教學的能力大大加強,使它的工作從臺后真正走到臺前,這也就是圖書館工作走向的基本思路。

          1、圖書館的教學功能要從被動的單一的模式走向主動和主體化

          正如前所述,傳統的大專院校圖書館教育是局限在一校一館內的,而且處于被動地位,手段也是單一的,它的工作內涵是由圖書館資料的收集、咨詢、借閱等工作流程來完成的,在簡單的重復的勞動中來實現對學生的教育職能。但在今天,由于電腦等現代信息技術的介入,圖書館的內涵再豐富,技術手段再加強,今后的圖書館因有效借助這些優(yōu)勢,不再被動的向學生提供上圖書館文獻信息,而是通過互聯網的技術手段來獲取全國乃至全球范圍內的知識資源。這時學生將坐在圖書館里足不出戶便可對自己所需求的圖書資料信息瞬間獲得。在一定意義上說,這種高科技含量的全球化的圖書資料信息共享,就是我們傳統圖書館工作體系或者把被動在教育職能變成了主致力,把單一的工作變成了豐富而立體化??萍颊撐?。當然,不能否認,在今天,某些圖書館的傳統的工作流程在一定的時間內仍將被保留下來,但它只是作為圖書館工作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和主體。今后,總的趨勢是大專院校圖書館工作的基本走向,就是學生可以自由利用圖館的電腦,通過互聯網來檢索世界各地的圖書館所藏的文獻資源,而不受任何時間和空間的限制。這種圖書館資源被利用的多元化、立體化的格局的形成,既使得大專院校的教育職能從被動的單一的模式走向了豐富的立體化,它是在更廣闊的空間更高意義上突現了圖書館教育的教學職能。

          2、圖書館教育要走向開放式的教育

          大專院校傳統的圖書館教育對學生是有嚴格的時空限制的,如只有本校學生才能借閱,何時開館借閱、借閱時間的長短等都有嚴格的規(guī)定,這極大地限制了學生利用圖書館的自由度,限制學生利用圖書館效率,使得圖書館的文獻資源無法得到充分利用,因此也就限制了圖書館教育職能的有效發(fā)揮。隨著圖書館教育職能的轉變,隨著信息網絡技術在圖書館的應用和普及,圖書館不僅要把所藏的所有圖書文獻資料向本校學生開放,而且要向其它各類院校甚至全社會所有成員開放。任何一個社會成員都有權在任何時間來訪問圖書館,從而使圖書館徹底打破了時空界限,走向立體化的全方位開放的局面。

          3、從輔助教育走向主導教育

          隨著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發(fā)展,隨著大專院校教學內涵的不斷豐富和擴大,大專院校圖書館的教育職能也將發(fā)生巨大和深刻的變化,最突出的就是它的教育職能從輔而轉變?yōu)橹鲗?。這在一定意義上說是圖書館教育的一次革命。圖書館教育職能的轉變具體體現在,首先,傳統的課堂教育占主導地位的局面被打破,課堂灌輸式的教育受到極大的挑戰(zhàn),隨之而來的素質教育的內涵卻逐漸登上大雅之堂。在整個教學過程中,圖書館將不是被動而是主動地積極參與,從臺后走向臺前,從配角走向主角,從輔助走向主導。課堂教育是我國學校教育奉行了幾十年的教學宗旨,在整個教育體系中有絕對的主導地位。目前這種局面實際上仍然沒有被全部打破,這當然有教育政策的問題,也有體制的問題,更有認識的實踐的問題。這種教育模式最大的弊端就是學生要緊緊圍繞教學大綱的內容,聽從老師的指揮,這極大地禁錮了學生的想象力、創(chuàng)造力和思維空間,其結果往往造成學生的高分低能。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隨著教育政策的調整,從教學內容形式正在發(fā)生著不同程度的變化。

          今后發(fā)展的方向是,課堂教育與圖書館教育處于一種并駕齊驅的地位,由此課堂教育的內容要移到圖書館去解決。圖書館不但是一個講壇,而且還是一個論壇,是一個自由發(fā)表學術觀點和看法的場所。其次,圖書館教育的主導性還表現在課堂教育中教師工作的弱化和圖書館管理人員工人內涵的增加。這就是要求圖書管理人員的角色發(fā)生變化,即由被動的管理者變?yōu)橹鲃拥氖┙陶?。課堂教師對學生的影響要大大的降低而圖書館管理人員對學生的影響卻逐步擴大。當然,正如上述,這里需要一個前提,就是圖書館的圖書管理人員必須是一位既具有廣博的知識又精通圖書管理業(yè)務的人員。他不但要及時準確地為學生提供所需的圖書資料,同時還要準確科學地回答學生提出的學術上的一些問題,使學生在學習上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圖書館及其工作人員的職能也發(fā)生了變化,圖書館的工作人員不光是圖書管理員、服務員,同時又是一名教師。

          三、目前必須解決的幾個問題

          大專院校圖書館工作職能的轉變,實際是我國教育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我國實現科教興國的戰(zhàn)略決策,是我們在新世紀培養(yǎng)德才兼?zhèn)鋬?yōu)秀人才的一條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手段。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我們必須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加速建設大專院校圖書館的圖書文獻保證體系,豐富和擴大館藏內涵

          圖書館的基本職能是通過館藏的圖書文獻資料來實現的。要把圖書館辦成主導性的教育職能機構,首先必須建立圖書文獻的保證體系,不斷的擴大和豐富館藏內涵。這是實現圖書館主導教育職能的基本前提和條件。要借助現代化的信息技術手段,與全國乃至全世界的各級各類圖書館進行聯網,做到優(yōu)勢互補,達到信息資源共享,在更大更廣的時空范圍內來擴大館藏內涵。如此,圖書館的功能才被充分利用。

          2、加強圖書管理人員自身的教育、專業(yè)修養(yǎng)

          學校課堂教育的多元化和圖書館教育職能的加強,必然要提升學生的自學能力和自我知識提高的能力。這一方面是學生自身的問題,另一方面更是圖書管理人員自身的教育與修養(yǎng)問題。因為圖書館要參與到教學實踐中去,要成為教學實踐的主導者,學生的自學能力和動手動眼能力大多數都要移到圖書館內來實現,所以,圖書館的工作人員就已經兼有了圖書管理員和教師的雙重身份,課堂教師的一些工作任務就轉移到了他的身上。學生在利用圖書館進行學習的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問題,需要圖書館理員來幫助解決。所以,圖書館理人員要必須有很高的專業(yè)修養(yǎng)和教學能力。這也是實現圖書館教育主導職能的一個必不可少的前提條件。

          [參考文獻]

          [1]施強 論新世紀高校圖書館的教育職能 高標圖書館工作 2002.1

          [2]喻文,何琳. 構建和諧高校圖書館的對策與思路 [J]. 圖書館,2007,(1).

          篇5

          關鍵詞:私募基金運作優(yōu)勢合法化

          篇6

          一、引言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不斷深化,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得到了快速的發(fā)展。但是我國開放式基金業(yè)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尤其是從其投資行為上看,仍然不夠規(guī)范和理性,很多研究表明其存在一定的羊群行為。但是目前關于我國機構投資者投資行為的研究多集中于“期內”的研究,對于基金“跨期”投資行為的研究并不全面。本文從“期內”和“跨期”兩個視角研究我國開放式公募基金是否存在羊群行為,對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fā)展和保護廣大基民的利益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跨期羊群行為的市場影響

          基金機構投資者的跨期羊群行為給國內開放式基金市場造成的影響主要表現為正效益和負效應兩方面,不同的學者持有不同的觀點。在此,本研究認為跨期羊群行為對市場的正效益作用高于負效應作用。以下是列出的兩點跨期羊群行為對市場的正效益:

          1.指引正確的投資方向

          投資基金的最終目的是獲得收益,而跨期羊群行為的出現表明了基金的公認價值,有利于基金機構投資者獲得有利的市場信息,從而選擇正確的投資方向。同時,基金市場的判斷價值體系逐漸形成,對開放式基金市場的發(fā)展起到促進作用。

          2.抑制股票價格的波動,穩(wěn)定基金市場

          如果基金的投資策略是中長期的,那么跨期羊群行為的出現能夠抑制股票價格的波動,穩(wěn)定基金市場?;饳C構投資者不會隨著股票的波動而追漲殺跌,他們對投資基金的選擇能夠對缺乏經驗的個體投資者起到一定的影響作用,使他們做出正確的決策,同時穩(wěn)定了基金市場。

          三、跨期羊群行為驗證分析

          由于我國股票市場和基金行業(yè)的發(fā)展歷史較短,數據量不足,市場的缺陷也較多,因此,應用LSV方法計算基金的羊群行為,可能并不能完全反映實際情況,但仍然可以作為很好的參考數據。本文通過LSV統計模型,對數據進行統計和計算,得出結論:我國開放式公募基金自2008-2011年間,無論是同一公司不同基金還是不同公司不同基金,其HM值均靠近0.1,即我國開放式公募基金存在顯著的羊群行為,而且通過時間與股票交易量的相關系數的計算,得出結論:部分股票存在跨期性羊群行為。

          四、跨期羊群行為的產生原因

          我國開放式基金跨期羊群行為產生的原因,主要有外因和內因兩點。

          1.外部原因

          我國開放式基金市場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投資環(huán)境惡劣?;饌€體投資者通過四處收集相關信息的方式以獲取更多有效的開放式公募基金信息,而且部分上市公司通過采取盲目圈錢等方式達到其盈利的目的導致其披露信息的不準確,卻沒有明文的法律法規(guī)進行約束。又由于人們之間的溝通交流,使得部分人已知的信息得到擴散,從而大多數基金機構投資者獲得了似度很高的開放式公募基金的信息,繼而在他們的投資行為上表現出較高的相似性,進一步造成了國內開放式基金跨期羊群行為的產生。

          2.內部原因

          人們都有從眾心理,當大部分基金機構投資者選擇相同基金時,少數持有不同意見的基金機構投資者則選擇了保持沉默并追隨大多數人。同時,基金機構投資者比較注重名譽和聲望,同大多數基金機構投資者選擇相同的基金風險較小,若是盈利則獲得了散戶投資者的信賴,聲望會隨之提高;若是投資失敗,大多數基金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行為相同,則會歸咎于系統信息的不完善導致他們做出錯誤的決策,而不會歸咎到個人因素上去。因此,跨期羊群行為同期內羊群行為一樣,普遍存在基金投資行為中。

          五、對策建議

          1.加大監(jiān)管和信息披露力度

          信息的可獲得性與準確性,是開放式公募基金市場信息有效性的重要前提。由于我國投資市場處于初級階段,一些信息的和傳播不夠及時,所以有關部門要加大監(jiān)管信息的準確性與時效性的力度?;饳C構投資者只有在獲得準確而又及時的市場信息時才能做出正確的決策,從而拒絕參與羊群行為。

          2.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

          通過研究發(fā)現,基金機構投資者的行為相似度很高,而且資金只集中在少數股票的投資中,這不只表現為基金機構投資者的行為存在跨期羊群行為,而且反映出我國上市公司的質量普遍偏低,基金機構投資者的選擇范圍較小。所以,應該嚴格檢驗新上市公司的質量,只有真正具有潛力的公司才能上市,并且加大監(jiān)管已上市公司力度,提高市場中上市公司總體質量,使得基金市場中優(yōu)質股票數量增加,從而擴大基金機構投資者的選擇范圍,減少羊群行為的發(fā)生。

          3.完善基金評價體系

          基金機構投資者出于對自己名譽和報酬的考慮,選擇模范其他投資者的行為時羊群行為產生的重要原因。這從根本上來講是我國的基金評價體系不夠完善,僅僅靠簡單的基金業(yè)績或凈值排名來衡量一名基金機構投資者的水平高低及所獲得報酬的多少,而且考慮的多為短期業(yè)績,基金機構投資者不得不考慮短期投資收益,從而放棄自己的投資理念。所以,我國應進一步發(fā)展基金評價體系,通過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的綜合業(yè)績來衡量一名基金機構投資者的真實水平,促進基金機構投資者運用自己的專業(yè)知識和經驗做出決策,從而降低羊群行為發(fā)生的概率。

          致謝:本文從選題到最后定稿時近一年。在此期間,北京工業(yè)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李玫老師在研究選題、思路及方法等方面給予了本文很多指導,對研究期間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更是給予了熱情又細心的幫助,在此對李玫老師致以衷心的感謝。

          參考文獻:

          [1]蘇艷麗,莊新田.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羊群行為和正反饋行為研究[J].東北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8(3).

          [2]呂恩泉,劉江濤.機構投資者羊群行為對市場的影響分析[J].經濟研究導刊,2010(10).

          [3]孫靖北.我國基金羊群行為對股價波動影響研究[D].西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0-06-01.

          [4]伍旭川,何鵬.中國開放式基金羊群行為分析[J].金融研究,2005(5).

          [5]宋軍,吳沖鋒.金融市場中羊群行為的成因及控制對策研究[J].上海交通大學學報(社科版),2001(4).

          [6]楊棟銳.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行為的實證研究[D].重慶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5-05-01.

          [7]杜莉,王鋒.證券投資基金羊群行為及其市場影響分析[J].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5(3).

          [8]天天基金網及以上所研究基金公司的網站.

          本課題為北京工業(yè)大學星火基金資助課題(項目編號:XH-2012-11-01);星火基金《我國開放式公募基金跨期羊群行為研究》研究成果。指導教師:李玫。

          作者簡介:

          杜婷婷(1992—),女,大學本科,現就讀于北京工業(yè)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統計學專業(yè)。

          篇7

          【關鍵詞】戰(zhàn)略管理;寧夏地區(qū)基金會;戰(zhàn)略發(fā)展規(guī)劃

          【Keywords】strategic management; Ningxia regional foundation; strategic development planning

          【中圖分類號】E8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1069(2017)06-0015-03

          1 戰(zhàn)略管理的內涵及基金會的發(fā)展現狀

          戰(zhàn)略管理是指根據組織外部環(huán)境和內部條件設定組織的戰(zhàn)略目標,為保證目標實現進行謀劃,并依靠組織的內部能力將這種謀劃和決策付諸實施,以及在實施過程中進行控制的一個動態(tài)管理過程[1]。戰(zhàn)略管理分為四個階段:戰(zhàn)略分析、戰(zhàn)略選擇、戰(zhàn)略實施、戰(zhàn)略評價和調整。

          根據資料顯示,我國的基金會數量與非營利組織發(fā)展健全發(fā)達的一些國家相比,還是存在不少的缺陷:基金會數量少,我國13億的人口數量擁有的基金會數量至今達到4117個,而美國不到3億的人口數量卻擁有3萬多個,相比之下我擁有的基金會數量寥寥可數;基金會職能分工不明確,基金會本身是只參與募捐的活動,自身是不參加非營利組織的活動,但我國基金會職能分工不明確,即參與了募捐活動,同時又是活動的參與和組織者,這使得基金會的職能比較混亂,不能很好地將其職能最大限度地發(fā)揮出來。

          2 寧夏地區(qū)基金會的戰(zhàn)略分析及其選擇

          2.1 寧夏地區(qū)基金會發(fā)展態(tài)勢

          SWOT分析法是戰(zhàn)略管理中一個重要的分析方法,SWOT分析法又稱為態(tài)勢分析法,是一種能夠較客觀而準確地分析和研究一個單位現實情況的方法。SWOT四個英文字母分別代表:優(yōu)勢(Strength)、劣勢(Weakness)、機會(Opportunity)、威脅(Threat)。從這四方面入手,本文對寧夏地區(qū)基金會的發(fā)展前景進行分析,并通過分析結果全面地對基金會有一個更加清晰長遠的認知。

          SWOT分析有4種不同類型的組合:S-O組合(優(yōu)勢-機會)、W-O組合(劣勢-機會)、S-T組合(優(yōu)勢-威脅)和W-T組合(劣勢-威脅)。根據4種組合

          逐一進行分析如下:

          ①S-O戰(zhàn)略

          S-O戰(zhàn)略是增長型戰(zhàn)略,即要求充分發(fā)揮寧夏地區(qū)基金會的內部優(yōu)勢,利用外部環(huán)境的機遇,增加基金會在寧夏地區(qū)的競爭優(yōu)勢,將內部發(fā)展優(yōu)勢與外部環(huán)境機會相結合,這是最佳的一種戰(zhàn)略發(fā)展狀態(tài),有利于為基金會的發(fā)展提升自信力,吸引更多的資金來源。

          ②W-O戰(zhàn)略

          W-O戰(zhàn)略是轉變型戰(zhàn)略,即通過捕捉外部環(huán)境中存在的機遇來克服組織的內部劣勢, 甚至可能將組織內部的劣勢轉化為優(yōu)勢。該種模式下,是說明在基金會發(fā)展過程中雖然外部環(huán)境提供了很大的優(yōu)勢,但由于基金會內部的發(fā)展存在著人才短缺、組織能力弱、缺乏活動場所等內部缺陷,使得發(fā)展機遇存在缺陷。我們應該在積極利用外部良好的環(huán)境條件下,大力引進外資、人才,爭取做到彌補內部發(fā)展缺陷。

          ③S-T戰(zhàn)略

          S-T戰(zhàn)略是多元化戰(zhàn)略,是指組織通過最大發(fā)揮自身內部優(yōu)勢來彌補外部威脅帶來的威脅。在這種戰(zhàn)略條件下,組織外部的不良條件對其發(fā)展有很大影響,這時就應當大力發(fā)展組織內部優(yōu)勢,開發(fā)內部環(huán)境向多元化發(fā)展,努力彌補外在條件帶來的威脅,爭取通過內部優(yōu)勢來解決。

          ④W-T戰(zhàn)略

          W-T戰(zhàn)略是防御型戰(zhàn)略,在這種戰(zhàn)略模型下,基金會應當盡量減少內部劣勢的發(fā)展,回避外部威脅。此時,組織內部就處于內憂外患的境地,如果基金會陷入這種發(fā)展形勢下,就可以考慮放棄發(fā)展,重新開始新形勢,或者與其他基金會合并發(fā)展。

          根據四種戰(zhàn)略分析得出,S-O增長型戰(zhàn)略方式是四種戰(zhàn)略模式中的最佳策略。寧夏地區(qū)基金會現在還是處于一個發(fā)展階段,各方面發(fā)展還在不斷地進步,就應當大力發(fā)展自己的內外部優(yōu)勢來增強自身的發(fā)展?jié)摿Α?/p>

          2.2 寧夏地區(qū)基金會面臨的戰(zhàn)略性問題

          2.2.1 人民意識不強,資金籌集困難

          寧夏地區(qū)基金會興起時間較短,人民對于基金會的作用意識不強,同時全民的慈善意識也不強,個體主動參與捐贈比較少,而大型企業(yè)也還未充分發(fā)揮其作用,因此,基金會的資金尚短缺,資金來源不能保證基金會的長期運行。對于公募基金會來說,近年來非公募基金會的大力興起致使公募基金會的發(fā)展募集額大幅下降,公眾也逐漸對于此類慈善組織等基金會產生不信任?!肮烂馈钡仁录灿绊懥嘶饡谌嗣袢罕娭械男蜗?,這使得歷史較短的寧夏地區(qū)基金會發(fā)展進入一個舉步維艱的階段。

          2.2.2 政府扶持力度仍需加強

          寧夏地區(qū)的非營利組織的政府扶持力度目前來看都還有欠缺,相關的政策和機制還未及時補充,這一定程度上對于基金會的發(fā)展會有所牽制。如若政府購買組織服務,以服務來換取資金,加大對于基金會事業(yè)的支持,采取項目資助、合同委托、社會招標等方式來支持基金會的發(fā)展?;饡鄙僬姆龀?,難以得到民眾的信任,政府參與到基金會的組織和建設里去,很大程度上得到民眾一定的信任,會有更多的企業(yè)和個人參加到基金會的組建當中去。

          2.2.3 基金會自身的增值問題

          對于確保基金會資金來源的穩(wěn)固,一方面是要吸引投資,但另一方面,基金會自身更要加強其增值業(yè)務,要學會自身“造血”功能,不能僅依靠外界的資助,自身要大力發(fā)展內部的功能,加強自身建設,大力加強增值業(yè)務。寧夏地區(qū)基金會起步時間晚,更是要積極加強自身的業(yè)務能力,才有可能會發(fā)展成為與其他地區(qū)基金會同時進步。這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公募基金會增強自身的增值能力,減少對于社會的依賴。

          3 寧夏地區(qū)基金會的發(fā)展策略以及建議

          根據戰(zhàn)略分析手段闡述了寧夏地區(qū)基金會發(fā)展的方向和態(tài)勢,通過SWOT分析方法細述的四種戰(zhàn)略發(fā)展策略,以下對寧夏地區(qū)基金會的發(fā)展提出幾點戰(zhàn)略性的發(fā)展建議。

          3.1 大力發(fā)展多項目組合業(yè)務,吸引投資

          寧夏地區(qū)基金會目前大多數屬于剛興起的基金會,發(fā)展時間短,但是發(fā)展類型多樣。基于戰(zhàn)略分析結果來看,大多數處于增長型戰(zhàn)略,內部優(yōu)勢明顯,外部發(fā)展機會多樣。對于目前寧夏地區(qū)基金會發(fā)展的目標來看,根據波士頓矩陣圖,應大力開發(fā)“明星產品”,即目前市場份額最大的非公募基金會,近年來不斷增加?;诖朔N情況下,基金會內部不能拘泥于一種單一的業(yè)務發(fā)展,應發(fā)展多項目組合業(yè)務,同時開發(fā)多種業(yè)務來穩(wěn)定資金來源。尤其是非公募基金會的資金來源相對固定,因此實現資金來源的可持續(xù)發(fā)展極其重要。這類型的基金會就該多組織活動,創(chuàng)新形式,基金會本身也要不斷地進行宣傳,積極開展公益性活動,讓大眾了解其業(yè)務內容,為實現資金的穩(wěn)定注入不斷努力。

          3.2 積極轉變發(fā)展方式,構建合作機制

          隨著近年來非公募基金會的不斷發(fā)展壯大,在為維護募捐秩序,控制募捐市場上的競爭,減輕公眾負擔,維護社會穩(wěn)定帶來一定的好處的同時,也為公募基金會提供了新思路,新的發(fā)展方向。對于非公募基金會,由于它資金來源充裕、固定,基金會的運營狀況又關系到捐贈人的聲譽,因此非公募基金會往往運轉良好,在很大程度上公募基金會會受到一定的冷落。在這種情況下,積極轉變發(fā)展方式,可以和一些企業(yè)開展合作,擴寬公募基金會的資金來源。如果一些基金會已經進入到W-T防御型發(fā)展階段,也就是BCG中的“落水狗產品”階段,就可以考慮放棄目前發(fā)展,及時轉型成為非公募基金會。

          3.3 加強基金會內部建設,克服外部威脅

          面對寧夏大多數基金為新起步,發(fā)展不穩(wěn)定,活動項目缺乏,自身組織能力不高等情況,對外來說應積極主動與政府進行溝通與聯系,主動尋求政府的支持,將自身的一些公益項目與相關的政府部門聯系起來,加強與其的合作[2]。對內面對新發(fā)展起來的基金會,資金來源少,活動項目缺乏的情況,基金會就應大力提升自身的組織能力,創(chuàng)新形式,多向基金會發(fā)展好的城市和地區(qū)學習,與他們溝通與交流,通過學習經驗,不斷地改進寧夏地區(qū)基金會的發(fā)展現狀。

          4 總結

          通過戰(zhàn)略分析寧夏地區(qū)基金會的發(fā)展現狀,基于SWOT分析法研究下,發(fā)現S-O戰(zhàn)略發(fā)展模式更加適應現階段的基金會的發(fā)展。同樣,我國基金會總體處于一個起步和發(fā)展階段,要大力發(fā)展自身優(yōu)勢,利用外部環(huán)境,加強與政府之間聯系,提高自身的服務質量,為社會公共服務做出更大的貢獻。

          篇8

          文章編號:1008-4355(2011)02-0010-07

          收稿日期:2010-02-16

          基金項目:2010年貴州省教育廳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項目“完善我國稅收優(yōu)惠制度研究――基于非營利組織視角的分析”(10JD20)

          作者簡介:李玉娟(1977-),女,貴州遵義人,貴州省教育廳經濟學發(fā)展與應用研究中心研究員,貴州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中圖分類號:DF432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1.02.02

          中國非營利組織稅收優(yōu)惠制度的發(fā)展以2008年作為一個分水嶺,就在這一年,旨在促進非營利組織發(fā)展的稅收優(yōu)惠法律政策相繼出臺。200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yè)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同時生效實施;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也同時生效實施;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同年聯合下發(fā)《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執(zhí)行。2009年3月10日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基金會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審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0年11月28日財政部印發(fā)了《公益事業(yè)捐贈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如此密集的法律措施,與之前已經實施的法律法規(guī)存在哪些區(qū)別?這些措施會對中國非政府組織的發(fā)展產生怎樣的影響?實踐中這些措施還存在怎樣的問題?本文將在對新舊法規(guī)對比的基礎上,結合非政府組織的具體實踐,嘗試對這些問題進行解答,希望能為促進中國非政府組織的發(fā)展略盡綿薄之力。

          一、我國非政府組織稅收優(yōu)惠制度的最新發(fā)展

          非政府組織的稅收優(yōu)惠問題屬于非政府組織理論研究的傳統內容。在2008年之前,早已有學界前輩進行過研究。最早的經典論著當屬1999年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蘇力等人的著作《規(guī)制與發(fā)展――第三部門的法律環(huán)境》,但這本書涉及第三部門的整個法律環(huán)境,并不局限于稅收領域;緊接其后,張守文教授于2000年在《法學評論》發(fā)表了《略論對第三部門的稅法規(guī)制》一文,專門討論第三部門的稅法環(huán)境。這篇文章可以稱得上該領域的奠基之作,后來的研究者幾乎或多或少都受其影響。之后隨著非政府組織在中國的迅猛發(fā)展,對該領域進行研究的人越來越多,但受到當時中國法律現狀的制約,這一時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介紹國外的相關理論和實踐及中國存在的差距。代表性的譯著有:貝爾,布查爾特,艾德勒,等.通行規(guī)則:美國慈善法指南[M].金錦萍,等,譯.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社,2007;代表性論文有:安體富,王海勇.非營利組織稅收制度:國際比較與改革取向[J].地方財政研究,2005,(12);代表性碩士論文有:陳麗.我國非營利組織稅制問題研究[D].蘇州大學,2007。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guī)司專門成立課題組在《稅務研究》2004年第12期發(fā)表文章《非營利組織稅收制度研究》。從一般意義上講,國家對非營利組織的稅收優(yōu)惠從大的方面可以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層次是對非營利組織本身的稅收優(yōu)惠,第二層次是對向非營利組織捐贈的企業(yè)和個人實行的稅收優(yōu)惠。本文對2008年新法規(guī)的剖析也將從這兩個方面結合法規(guī)的具體規(guī)定而展開:

          (一)對非營利組織本身的稅收優(yōu)惠

          根據《企業(yè)所得稅法》第26條第4項的規(guī)定,“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是免稅收入,但并未給出具體標準。《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回答了“什么是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這個問題。根據該條例第84條的規(guī)定,所謂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組織:依法履行非營利組織登記手續(xù);從事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活動;取得的收入除用于與該組織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guī)定的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事業(yè);財產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按照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guī)定,該組織注銷后的剩余財產用于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記管理機關轉贈給與該組織性質、宗旨相同的組織,并向社會公告;投入人對投入該組織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財產權利;工作人員工資福利開支控制在規(guī)定的比例內,不變相分配該組織的財產。

          條例第85條回答了第二個問題:“什么是符合條件的收入”。非營利組織獲得的國家財政撥款、捐贈收入、銀行存款利息以及社會團體所收取的會費免征企業(yè)所得稅,但非營利法人從事營利性活動,無論是否與其宗旨相關,所獲得的收益都將被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二)對向非營利組織捐贈的企業(yè)和個人實行的稅收優(yōu)惠

          1.企業(yè)進行公益捐贈稅前扣除比例大幅度提高

          1993年頒布的《企業(yè)所得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納稅人用于公益、救濟性的捐贈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而《企業(yè)所得稅法》第9條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從3%到12%,提高幅度之大,遠超過許多業(yè)內人士的預計,這樣規(guī)定可以更好地激勵企業(yè)進行公益捐贈。

          2.企業(yè)進行公益捐贈稅前扣除稅基發(fā)生變化

          《企業(yè)所得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的稅基是“應納稅所得額”,而《企業(yè)所得稅》規(guī)定的稅基是年度利潤總額。這兩個概念有什么區(qū)別呢?《企業(yè)所得稅法》第5條規(guī)定:企業(yè)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簡單地說,應納稅所得額為收入總額減去各項扣除。收入總額為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利用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其他收入。那么,何為年度利潤總額呢?《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53條規(guī)定: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yè)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年度利潤總額是年度收入總額減去年度總成本,是人們通常所說的盈利。年度利潤總額是年度收入總額減去年度總成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為年度收入額減去成本,還減去允許的各項扣除。也就是說,在年度收入總額一定的情況下,年度利潤總額大于至少是等于年度應納稅所得額。這樣,在比例一定的情況下,以利潤總額為基數計算扣除,一般都大于至少是等于以應納稅所得額為基數計算的扣除,但都是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也就是說,以利潤為基數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扣除,表明對企業(yè)公益性捐贈的稅收優(yōu)惠力度在增大。

          3.對個人進行公益捐贈時的稅前扣除比例予以明確

          《個人所得稅法》第6條第2款規(guī)定:“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yè)和其他公益事業(yè)捐贈的部分,按照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從應納稅所得中扣除?!薄秱€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24條規(guī)定:“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p>

          (三)明確申請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條件

          非營利組織要鼓勵更多的企業(yè)和個人向其捐贈,前提條件就是要享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這種資格的申請條件在《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52條中表述為公益性社會團體的條件,它包括:(1)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2)以發(fā)展公益事業(yè)為宗旨,且不以營利為目的;(3)全部支持及其增值為該法人所有;(4)收益和營運結語主要用于符合該法人設立目的的事業(yè);(5)終止后的剩余財產不歸屬任何個人或者營利組織;(6)不經營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yè)務;(7)有健全的財物會計制度;(8)捐贈者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團體財產的分配;(9)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等登記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針對第9項的兜底性條款,《通知》第4條作出了概括性界定:(1)符合《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1)項到第(8)項規(guī)定的條件;(2)申請前3年內未受到行政處罰;(3)基金會在民政部依法登記3年以上(含3年)的,應當在申請前連續(xù)2年年度檢查合格,或最近1年年度檢查合格且社會組織評估登記在3A以上(含3A),登記3年以下1年以上(含1年)的,應當在申請前1年度檢查合格,或最近1年年度檢查合格且社會組織評估登記在3A以上(含3A),登記1年以下的基金會具備本款第(1)項、第(2)項規(guī)定的條件;(4)公益性社會團體(不含基金會)在民政部依法登記3年以上,凈資產不低于登記的活動資金數額,申請前連續(xù)2年年度檢查合格,或最近1年年度檢查合格且社會組織評估等級在3A以上(含3A),申請前連續(xù)3年每年用于公益活動的支出不低于上年總收入的70%(含70%),同時需達到當年總支出的50%以上(含50%)?!锻ㄖ返慕缍ǚ浅>唧w,將指標進行量化,具有可操作性,避免了過去行政審查的隨意性。同時,資格的申請和民政部的年檢掛鉤,資格的獲得不是一勞永逸的;當年檢不合格、達不到上述條件時,資格將被取消,這種動態(tài)的監(jiān)管方式更有利于鞭策非營利組織的發(fā)展。

          (四)申請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程序日益完善

          2008年前國家稅務總局根據當時的法律法規(guī)陸續(xù)授予特定基金會和社會團體捐贈人稅前扣除資格,共有20個左右的基金會和社會團體獲得其捐贈人的稅前全額扣除資格,50個左右的基金會和社會團體獲得稅前按比例扣除的資格。但由于這些稅前扣除的資格都是國家稅務總局逐個審查通過,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程度的行政隨意性,并且因為稅收優(yōu)惠在程度上的人為差異,導致慈善資源向個別非營利組織過度集中的不公平現象[1]。但《通知》明確規(guī)定了申請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程序:(1)由中央機構編制部門直接管理其機構編制的群眾團體,向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提出申請;(2)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機構編制部門直接管理其機構編制的群眾團體,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稅務部門提出申請;(3)對符合條件的公益性群眾團體,按照上述管理權限,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稅務部門分別每年聯合公布名單。名單應當包括繼續(xù)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和新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群眾團體,企業(yè)和個人在名單所屬年度內向名單內的群眾團體進行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可以按規(guī)定進行稅前扣除。同時提交下列材料:(1)申請報告;(2)登記證書正本、副本復印件;(3)組織章程;(4)申請前相應年度的受贈資金來源、使用情況,財務報告,公益活動的明細,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或注冊稅務師的鑒證報告;(5)申請前相應年度的年檢結論、評估結論。

          二、現行稅收優(yōu)惠制度存在的問題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盡管與2008年前的無序狀態(tài)相比較,目前關于非營利組織的稅收優(yōu)惠制度已經基本形成體系,既有對非營利組織本身的稅收優(yōu)惠,也有對向非營利組織捐贈的企業(yè)或個人的稅收優(yōu)惠;既有法律層面的宏觀把握,也有行政法規(guī)的具體細化。這種變化一方面是我國法制建設不斷完善的結果,另一方面也是我國非營利組織自身建設不斷完善的結果。然而,從非營利組織的具體實踐來看,還存在著以下問題:

          (一)稅收優(yōu)惠僅僅涉及所得稅,其他稅種尚未完善

          現在政府開征的稅種有21個之多,但由于非營利組織的業(yè)務大都比較單一,日常真正要交納的稅種大概只有6、7個。除了企業(yè)所得稅外,主要有:第一,增值稅。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16條的規(guī)定,對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稅。該規(guī)定顯然是針對科研、教育機構和殘疾人福利組織的。第二,營業(yè)稅。對非營利組織的優(yōu)惠較多,主要體現在《營業(yè)稅暫行條例》第6條。該條規(guī)定免征營業(yè)稅的項目主要有:托兒所、幼兒園、養(yǎng)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yǎng)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醫(yī)院、診所和其他醫(yī)療機構提供的醫(yī)療服務;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等[2]。第三,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和《關于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的規(guī)定,對政府部門和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等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暫免征收企業(yè)所得稅以及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對非營利性醫(y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免征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和車船稅。從中可以看出,除了企業(yè)所得稅外,其他稅種的優(yōu)惠都還停留在行政法規(guī)的層面,法律位階較低,分布散亂,有一定的執(zhí)行難度。

          (二)享受稅收優(yōu)惠的主體依然是依法登記的非營利組織,未考慮大量的草根非營利組織

          從本文第一部分介紹的法條來看,現階段我國對非營利組織實行的稅收優(yōu)惠,無論是對非營利組織本身的優(yōu)惠還是對向非營利組織捐贈的企業(yè)或個人實施的優(yōu)惠,都有一個重要的前提條件――必須是在民政部依法登記的非營利組織。換句話講,那些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這個眾所周知的原因即是我國目前對非營利組織實行的“雙重登記管理體系”,為避免沖淡主題,筆者在這里不再累述該制度的缺陷,相關的論述已經非常多。未能在民政部登記的非營利組織,盡管在數量上占據絕對優(yōu)勢,盡管在各自的領域內運作得有聲有色,甚至在國外也有一定的影響力,無論如何都不可能享受這樣的稅收優(yōu)惠。為了能夠享受政策優(yōu)惠,很多優(yōu)秀的非營利組織不得不另辟蹊徑。早在2007年,借勢中國紅十字會,著名影星李連杰就成立了“中國紅十字會李連杰壹基金計劃”。就在第二年10月,非公募機制的上海李連杰壹基金公益基金在上海民政局注冊成立。為什么李連杰在擁有了公募基金身份的“壹基金計劃”外,還要注冊一個非公募基金呢?原因就在于“壹基金計劃”只是紅十字會下的一個計劃,不是法人實體,沒有注冊登記,無法獲得法律上的合法身份,很多活動都不能開展,包括申請稅前扣除資格。與國內著名基金會合作,借用它們的賬戶,是不少草根民間組織的折中之舉。比如與中國青少年發(fā)展基金會合作,接受捐贈就合法了,但花錢的時候必須經他們同意,還要交5%-10%的管理費[3]。這些規(guī)定極大地制約了草根非營利組織的發(fā)展。

          (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行政執(zhí)行效率較低,導致實踐中非營利組織積怨較大

          2008年密集的法律法規(guī)的出臺,讓長期壓抑的非營利組織受到極大鼓舞,他們對新法的實施曾經寄予了很高的期望,甚至有媒體預言:這標志著中國非營利組織發(fā)展的春天終于到來了。然而,由于長期積累的官僚作風和官僚習氣,這些曾被寄予厚望的措施并沒有如想象中那般鼓舞人心。相反,由于預期過高,部分非營利組織甚至感覺到比過去更苛刻。中國青少年發(fā)展基金會(以下簡稱青基會)是中國成立較早、聲譽較好、影響力較大的公募基金會。它成立于1989年,早在21年前即發(fā)起實施了具有廣泛聲譽和影響的民間公益事業(yè)――“希望工程”。但在2008年底它卻收到了稅務機關開出的5500萬元的天價稅單。這筆稅來源于2008年汶川地震期間青基會接受的4億元捐款,其中2億元被撥付災區(qū),結余款仍有2億元,按2008年實施的《企業(yè)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25%的稅率計征,青基會就要掏出5500萬元繳付國庫。當然青基會早就申請了免稅資格認定,但認定過程之復雜遠遠超過他們的預期。從2008年底三部委聯合《通知》以來,一直到2009年8月20日,三部委才公布“2008年度第一批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名單” ,全國共有66家非營利組織獲得資格,同期也公布了“2009年度第一批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名單”,只有3家非營利組織榜上有名。在此期間,青基會為了免交這筆天價稅單,聯合國內另外幾家有類似遭遇的基金會聯名進行抗議。具體的案例,參見:章劍鋒.中國公益基金會“抗稅”實錄[EB/OL].[2010-12-11].省略/articles/1942/single.這種抗議活動不僅不利于非營利組織的健康發(fā)展,更不利于我們建立和諧社會目標的實現。

          (四)對非營利組織的營利性收入征稅令人困惑

          新法明文規(guī)定非營利組織的營利性收入應當按規(guī)定征稅。根據目前的法律,公益性基金會每年用于公益事業(yè)的總支出額必須達到上一年凈資產余額的8%?,F實的情況是很多基金會如果把當年的收入扣除25%的所得稅后,達不到8%的公益支出要求。在這種情況下,就必須動用本金,將導致本金趨于減少,增值收入不能持續(xù),基金會規(guī)模將日益萎縮。私募基金會的日子更不好過。因為私募基金會不像公募基金會可以通過廣告進行公募,他們要募款本身就很困難,要將慈善公益金進行保值增值又陷入困境:放在銀行里,看似保險,卻是負利息,本金不少,但不能跟CPI(居民價格消費指數)競爭……買股票、買基金等看似受益高的領域又冒大風險?!斑\氣好的靠投資掙到了些錢,但統統又得先上交25%的稅,而一旦投資失敗,基金虧空,那就自己哭天喊地去吧?!蹦壳皣鴥人侥蓟饡念I軍人物友成企業(yè)家扶貧基金會,就面臨同樣的問題。2009年友成增值3000多萬元,按照現行政策規(guī)定,要上交750萬的所得稅。這極大地挫傷企業(yè)辦大型基金會的積極性,對于企業(yè)出資設立的非公募基金會來說,把原始基金控制在最小,花多少注資多少倒是最省心的運作模式了。北京萬通基金會是第一個吃螃蟹的機構。2008年4月注冊成立時,原始基金數額為400萬元人民幣。到了2009年,已經變更為200萬元。作為全國原始基金數額最高的非公募基金會,華民慈善基金會2008年3月注冊成立時原始基金是2億元,曾經信心勃勃地宣稱要在10年內做成百億元的基金會,但現在卻積極主張把基金會的原始基金縮小到法律允許的最低限度――在中央政府有關機構登記的以2000萬元為限,在地方政府有關機構登記的以200萬元為限[4]。不少基金會對此問題都很困惑,他們認為既然是非營利組織,所有的收入不能用于分配,那么無論收入是營利性還是非營利性,只能用于公益事業(yè),為什么還要對營利性收入征稅呢?

          三、促進我國非營利組織發(fā)展的對策建議

          (一)轉變觀念,放水養(yǎng)魚

          與發(fā)達國家相比,中國的非營利組織還處在發(fā)展的初期階段。美國聯邦稅務局免稅司2008年11月的年度報告稱,美國全國享有聯邦免稅待遇的組織大約有180萬個,它們擁有的總資產超過3.4萬億美元,雇傭的工作人員達到940萬人,約占美國總就業(yè)人數的7.2%[5]。根據中國社會組織網公布的統計數據,截止2008年底,全國共有民間組織413660個,職工4758332人,遠遠低于美國水平;同時,作為接受捐贈的主力軍,中國的基金會規(guī)模更不能適應當前中國捐贈事業(yè)的發(fā)展。截止2008年底,全國共有基金會1597家,其中公募基金會943家,非公募基金會643家,境外基金代表機構11家,當年捐贈現金收入535983.6萬元,實物折價171102.7萬元。上述數據是筆者根據中國社會組織網(chinanpo.省略/web/index.do)公布的統計數據計算而得。根據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的統計,2009年中國所有基金會的資本規(guī)模,包括政府撥款、會員費用和捐贈,共有1800多億元,遠遠不如美國蓋茨基金會一家的資本規(guī)模[3]。非營利組織目前的狀況和當年民營企業(yè)的狀況非常相似,不同的是,為了促進民營企業(yè)的發(fā)展,從上到下都給予了很多扶持,但對于起步階段的中國非營利組織而言,其發(fā)展環(huán)境就困難了許多。因此,解決上述問題的首要前提還是要轉變觀念。調查表明,目前在政府層面真正意識到非營利組織的重要性并予以扶持的并不多,而且非常有意思的現象是,對這個問題的認識同樣和經濟發(fā)展水平相對應。越是經濟發(fā)達的地區(qū),對非營利組織的政策環(huán)境越寬松,該地區(qū)非營利組織的發(fā)展勢頭越好。以2008年為例,我國基金會數量排名全國前五位的省份依次是:廣東、江蘇、浙江、上海、北京。資料來源:《2008年民政事業(yè)發(fā)展統計報告》。

          (二)對營利收入不應進行征稅,而應通過信息公開,加強監(jiān)管

          從通常的法律分析角度看,非營利組織也是特殊企業(yè),就像不事經營的事業(yè)單位一樣,當他們取得了應稅收入時,就要交稅。有的法律專家認為,免稅收入只限于非營利組織的非營利收入,發(fā)生了營利性收入,自然屬于應稅范疇,否則社會上所有飯店開業(yè)前都先找非營利組織合作,或者先成立非營利組織,再以此名義開飯店,就很方便避稅了。站在法律的角度看,這樣的觀點無可厚非,但持這種觀點的人顯然對非營利組織的具體實踐并不了解。通過上述的分析,我們已經可以看到對非營利組織的營利收入征稅的不利后果。筆者的觀點是:對這一塊收入不是不應該監(jiān)管,而是監(jiān)管的方式不對。應通過信息公開,加強對非營利組織的監(jiān)管。2010年7月8日,基金會中心網(省略.cn)在北京宣布啟動,全國1858家公、私募基金會的基本信息在這一天正式向全社會公開。然而,在所有基金會中,僅有620家公布了財務信息,而公開項目信息的只有24家?!吨袊嗄陥蟆飞鐣{查中心近日公布的“捐款透明度公眾調查結果”顯示,“透明度”是當下中國公眾對受捐機構的首要要求;對目前公益機構的信任度表示“不滿意”和“非常不滿意”的公眾占到31.9%。針對這項調查,零點研究調查咨詢集團董事長袁岳表示,此項數據是通過網絡調查而來,更全面的數據恐怕會更不樂觀。在基金會中心網上,網友可以通過關鍵詞和地理位置找到自己關注的基金會。目前網上可以看到的信息包括名稱、地址、電話、負責人姓名、業(yè)務范圍等,在基本信息外,網友還可以看到部分基金會的財務報告、項目運作情況[6]。因此,與其通過征稅的辦法進行監(jiān)管,不如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所有公、私募基金會必須通過網站公布其財務信息,畢竟“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

          (三)加強非營利組織自身的建設

          無論稅收的政策如何優(yōu)惠,都僅僅是非營利組織發(fā)展的外部環(huán)境,要促進我國非營利組織的健康發(fā)展,最根本的還是應該加強非營利組織的自身建設。如果非營利組織自身的問題太多,外部的政策再優(yōu)惠也無濟于事。關于非營利組織的治理問題,本身也是一個大的話題。筆者在這里只能簡單地進行分析。首先應加強非營利組織專業(yè)化建設。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許多非營利組織的積極參與極大地推動了中國非營利組織建設的進程,但不可否認的是,這一過程中也暴露出中國非營利組織的稚嫩。在巨大的災難面前,許多非營利組織普遍表現出經驗和專業(yè)知識不足,無法提供及時救助和支持;很多非營利組織在成立之初僅憑發(fā)起人的一腔熱血,缺乏發(fā)展規(guī)劃和明確的工作目標,工作隨意性加大。其次應加強非營利組織人才建設。目前非營利組織中的人員結構呈現出“兩頭高中間低”的特征,即低齡和老齡人員較多,低齡主要是在校學生,高齡主要是一些離退休人員,中年人較少。這當然與中年人工作、家庭負擔較重有關,但也與整個社會對非營利組織的認可、支持不夠有關。中年人往往是社會的中堅力量,他們在智力、財力、人生閱歷方面都占有優(yōu)勢。今后非營利組織的建設要更加重視人力資源建設,通過有效的激勵機制和制度保障,鼓勵更多的社會精英投身于非營利組織。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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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陳風,張萬洪.非營利組織稅法規(guī)制論綱――觀念更新與制度設計[J].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科版, 2009,(5):610.

          [3 ]曾言.麥田基金會誕生記[J].南風窗,2010,(23):33.

          [4] 張本蘭.非公募基金會原始基金縮水[EB/OL].[2010-11-17].省略.cn/newsview.php?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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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徐彤武.美國民間組織:身份、事業(yè)和運行環(huán)境[G]//黃曉勇.中國民間組織報告.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195-198.

          [6] 黃英男.基金會中心網開啟公示之旅,完全透明仍任重道遠[EB/OL].[2010-07-12]. epaper.省略/html/2010-07/12/content_567697.htm.

          The Newly Development of NPO in China aboutTax Allowance and Existing Problem Analysis

          LI Yu-juan

          篇9

          (云南農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昆明 650031)

          (Yunna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of Agriculture,Kunming 650031,China)

          摘要:在當前全球性金融危機背景下,我國中小企業(yè)融資難,擴大融資渠道已經成為必須解決的重要問題,私募基金是我國當前金融市場中的新生力量,論文探討了私募基金及其相關概念,我國當前私募基金法律地位的現狀,私募基金法律確認問題已經成為我國私募基金發(fā)展的主要障礙,必須及時確認私募基金法律地位的意義等方面的內容。

          Abstrac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current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the paper pointed out that China SME financing is an important issues of their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Privately offered fund is new blood of China's market economy. This thesis discussed privately offered fund and its related concept, the status quo of its legal status. The law identification of privately offered fund has become the main obstacle of its development; we should identify the significance of legal status of privately offered fund.

          關鍵詞:私募基金 法律確認

          Key words: Privately Offered Fund;be recognized in the law

          中圖分類號:D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1)20-0290-02

          1私募基金及其相關概念

          1.1 私募基金的概念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是指不通過公開招股,而是通過私下在特定范圍內,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方式所籌集的基金,用投資專業(yè)知識理財,與投資者的關系是共同投資、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其主要投資方式是進行股權投資和證券投資,其組織形式有:契約型、公司型和合伙型。[1]

          私募基金的本質是一種信托服務。私募基金的投資人把資金以一種信托的方式交給基金的管理人進行管理,基金的管理人運用自己掌握的專業(yè)知識進行投資組合,基金的投資人和管理人按照約定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1.2 我國私募基金和非法集資的區(qū)別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有關權利機關批準,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其主要特點是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其主要采用以許諾高利潤、高利率為回報的欺詐行為,由于其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以欺詐為目的,極易形成社會的不穩(wěn)定因素。

          根據1999年中國人民銀行的《關于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yè)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給予“非法集資”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四條第四款明確規(guī)定了:企業(yè)法人和事業(yè)法人作為聯營一方向聯營體投資,不參與聯營體經營,不承擔聯營體經營風險,但投資合同或協議規(guī)定聯營體不論盈虧,均可獲得本息或者按期獲得固定利潤的行為,實為借貸行為,違反了金融法規(guī),其合同無效;在2001年的《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信托投資公司“不得保證最低收益”,同時規(guī)定:信托投資公司違反上述規(guī)定,按照非法集資處理,造成的資金損失由投資人負責;2003年《證券公司從事集合性受托投資管理業(yè)務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證券公司不得以書面、口頭或者暗示的方式向委托人承諾投資收益。由以上法律內容可以看到,我國法律從來不承認合同中的保底條款,不允許以保底方式募集資金。

          私募基金區(qū)別于非法集資在于兩點:第一,從募集對象來看,私募基金是指不通過公開招股,而是通過私下在特定范圍內,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方式所籌集的基金,而非法集資是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極易造成金融風險的社會化;第二,從目的來看,私募基金的目的在于共同投資、共享收益、共擔風險,而非法集資的目的在于許諾高利潤、高利率為回報的欺詐。

          1.3 我國私募基金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區(qū)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我國金融主管機關批準,以給付固定利息方式公開向社會公眾吸收存款的違法行為。私募基金的目的必須是共同投資、共享收益和共擔風險,如果以給付固定利息或保底收益的方式募集資金,則應視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2我國當前私募基金法律地位的現狀

          我國的私募基金從形成到具有了一定規(guī)模,一直沒有得到法律的認可。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曾公開表示,私募基金的運作不合法、不透明,對金融市場的影響難以估量,政府必須進一步研究對私募基金的監(jiān)管方式。當前我國私募基金法律缺位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 法律上沒有確認其主體地位在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法》、《信托法》中一直沒有明確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的區(qū)別、私募基金和非法集資的區(qū)別、私募基金和非法吸收存款的區(qū)別,也沒有明確私募基金的投資范圍和組織形式。在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二條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通過公開發(fā)售基金份額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適應本法。這一條把私募基金明確地排除在該法的適用范圍之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78條第3款規(guī)定股份制公司向特定對象募集設立制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10條規(guī)定的證券非公開發(fā)行制度為私募基金的監(jiān)管有了意向性的規(guī)范,但對私募基金的運作和監(jiān)管沒有明確規(guī)定。從國際私募基金的最主要形式有限合伙制來看,我國的有限合伙制基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yè)法》不具有法人資格,目前還需要工商管理部門確定其法律主體地位。

          2.2 沒有明確私募基金與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存款的區(qū)別對于當前私募基金普遍存在的保底收益、高承諾收益必須從法律的角度加以禁止,因為私募基金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yè),其根本無法保證收益和本金,如果私募基金以高承諾收益或保底收益作為宣傳來募集資金,就有以欺詐為目的的嫌疑,具有欺騙性,容易誤導投資者,產生經濟、合同糾紛;同時對于具有投資理財能力的、運作規(guī)范的私募基金來說,以保底收益、高承諾收益的私募基金無疑具有不正當競爭行為,破壞了應以自由競爭為目的的金融市場環(huán)境,不利于私募基金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案例一:最近發(fā)生在我國浙江的一個投資理財糾紛。甲某委托乙投資公司進行投資,雙方簽訂合同:該公司保證甲某50萬元人民幣本金的安全,并承諾每年放還甲某8%的收益。后甲某無意間發(fā)現其賬戶內資金只剩10萬元人民幣,就向法院,要求乙投資公司按照合同規(guī)定條款予以賠償。但讓甲某、乙某沒有想到的是:法院判定該投資理財合同無效,并認定乙投資公司的保本、高承諾收益行為屬于非法集資行為。

          案例二:2001年6月5日至2004年8月31日,上海友聯組織金新信托、德恒證券、恒信證券、中富證券、伊斯蘭信托等公司,采取承諾保底和以22%至1.98%不等的固定收益率與公眾簽訂委托投資協議及補充協議35890份,變相吸收公眾存款450億余元人民幣,其中未兌付資金余額172億余元,涉嫌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此案是我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中最大的一例。

          2.3 沒有明確對私募基金的投資者、發(fā)起人和管理者的資格確定和必要限制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我國當前構成私募基金的三個方面主體不具有法律資格:投資者不具有將其資產交給他人經營的權利;基金的管理者以投資咨詢、財務顧問的名義進行私募基金的管理,但一般沒有經營資產管理的法律資格;第三方監(jiān)管者――托管人,比如銀行、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都沒有從法律上給予其對私募基金的監(jiān)管資格。我國當前的私募基金大都是松散性的組織體,沒有形成所有權、管理權和監(jiān)管權“三權分立”式的、有效防范風險的組織機構,有不少是皮包公司,三者的責、權、利不清晰,私募基金的資金來源不清。

          2.4 沒有明確對私募基金第三方監(jiān)管的制度按照我國當前金融監(jiān)管的要求,有限合伙制基金的資金必須通過銀行托管,銀行是否有對合伙制基金托管的權限,還需要銀監(jiān)會進一步明確。當前,由于我國私募基金沒有具有法律主體地位,因而法律上沒有對私募基金帳戶要求托管的規(guī)定,這很不利于我國私募基金風險的防范和控制。

          2.5 沒有完善的對私募基金的評級體系目前我國對公募基金的評級主要以基金凈值為標準,來對公募基金投資理財的運作能力進行排名。我國私募基金相對于公募基金來說,收益較高的同時,風險更大,我國還沒有對于私募基金進行評級,更談不上評級體系。

          3法律確認問題已經成為我國私募基金發(fā)展的主要障礙

          從我國私募基金發(fā)展的現狀,我們已經看到當前我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一大特點是:發(fā)展非常迅速但運作很不規(guī)范,可以說我國私募基金目前處于一種無序的狀態(tài),采取操縱市場、坐莊式的經營方式。究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國目前相關的法律體系很不完善,立法的滯后束縛了我國私募基金的規(guī)范發(fā)展。由于沒有法律的確認,監(jiān)管部門也找不到對其監(jiān)管的依據。

          3.1 由于沒有法律的確認,私募基金組織形式混亂,缺乏法律主體資格,不利于我國基金業(yè)與境外投資者的競爭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逐步開放,國外機構投資者在中國的投資成倍增長。從證券投資角度看,QFII(合格境外投資者)的數量在不斷增加。從前面“蒙?!卑咐?,我們也可以看到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也正面臨國外機構投資者的競爭,很多國外機構投資者看好中國經濟的長期發(fā)展,再加上近5年來,人民幣不斷升值,使國外機構投資者以各種手段進入中國資本市場。面對我國優(yōu)質企業(yè)和資源的流失,我國私募基金要與已進入中國資本市場或者即將打算進入中國資本市場的國外機構投資者競爭,但現在在法律上還沒有明確、公開的主體身份,不受本國法律的保護,如何面對競爭?

          3.2 由于沒有法律的確認,私募基金運作不規(guī)范,嚴重擾亂了金融安全私募基金的來源應是向特定投資者募集,但由于沒有法律上的規(guī)范,實際上我國私募基金的部分資金來源于企業(yè)或上市公司向公眾募集的閑散資金和銀行貸款。我國《證券法》、《公司法》明確規(guī)定:向公眾募集的資金和銀行貸款,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否則視為違法、違規(guī);在私募基金運作中,由于沒有法律的確認和監(jiān)管,私募基金與上市公司聯手,操縱股票價格,逃避監(jiān)管和稅收等等不當行為屢禁不止;私募基金的資金來源還沒有從法律上來進行嚴格審查,這為非法資金提供了機會,難免在私募基金中有洗錢的行為;由于沒有法律的確認和監(jiān)管,我國目前對于投資者資格和基金管理者資格沒有嚴格限制,導致市場主體混亂,對風險的承受能力降低,一旦基金損失,糾紛不斷,成為我國金融和社會的極不穩(wěn)定因素。

          3.3 由于沒有法律的確認,私募基金容易形成對投資者利益的損害我國私募基金大部分是參照《民法通則》、《合同法》的委托原則來設計私募基金合約。“保本承諾”、“高收益承諾”是各類私募基金的常規(guī)做法,承諾的收益率一般在10%-30%之間,這種做法實際上就是非法集資,由于法律上沒有確認私募基金的法律主體地位,沒有明確私募基金與非法集資的區(qū)別,因此造成對投資者的損害不受法律保護。從各地法院的審理結果中也可以看出,這類合約均為無效合約。從很多私募基金的合約設計和運行中,可以看到許多私募基金沒有內部風險控制機制和外部監(jiān)管約束,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風險很大。

          3.4 由于沒有法律的確認,私募基金的違法行為屢屢發(fā)生首先是在資金的募集過程中,存在非法集資行為。根據1999年中國人民銀行的《關于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yè)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給予非法集資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四條第四款明確規(guī)定了:企業(yè)法人和事業(yè)法人作為聯營一方向聯營體投資,不參與聯營體經營,不承擔聯營體經營風險,但規(guī)定聯營體不論盈虧,均可獲得本息或者按期獲得固定利潤的行為,實為借貸行為,違反了金融法規(guī),其合同無效;在2001年的《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信托投資公司“不得保證最低收益”,同時規(guī)定:信托投資公司違反上述規(guī)定,按照非法集資處理,造成的資金損失由投資人負責;2003年《證券公司從事集合性受托投資管理業(yè)務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證券公司不得以書面、口頭或者暗示的方式向委托人承諾投資收益。由以上法律內容可以看到,我國法律從來不承認合同中的保底條款,不允許以保底方式募集資金。

          其次,是在資金的使用過程中,存在集資詐騙行為。在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的《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攜帶集資款逃跑、揮霍、用于違法活動等行為,使集資款無法收回的行為視為集資詐騙行為。私募基金應把募集到的資金用于不事先承諾收益的投資行為中。

          4必須及時確認私募基金法律地位的意義

          4.1 及時確認私募基金,有利于形成“增加投資性收入”的社會前面已經提到私募基金在我國的形成和發(fā)展是大勢所趨,是市場需求的必然產物,對于冒出芽的事物,這里挖出了,別處必然還會長出來,存在就會有其合理性,關鍵是疏導。由于缺少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一旦投資人和基金經理人發(fā)生糾紛,受損的往往都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中小投資者,他們無法訴諸法律;如果進一步被不法分子利用,攜委托資金潛逃,發(fā)生,更會嚴重威脅社會的安定、和諧。由于沒有法律的保護,使本可以對我國經濟發(fā)揮積極促進作用的私募基金推到了“非法集資”的地步,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明智的。

          4.2 確認私募基金,有利于穩(wěn)定金融市場由于沒有法律對私募基金的確認與規(guī)范,兩萬億的游資隨時可能沖擊我國尚不健全的金融市場,容易造成金融市場動蕩,從“中科創(chuàng)業(yè)”股票事件,可以看到私募基金和證券公司聯手,以股票作抵押,從銀行套取數倍的貸款來炒股票,有文章稱“私募基金是引發(fā)信貸資金違規(guī)入市并導致生產經營資金流失的源頭?!鼻懊嬉蔡岬接捎诜傻牟徽J可、不規(guī)范,私募基金的來源不清,不排除非法收入利用私募基金洗錢。

          4.3 確認私募基金,有利于公募基金的發(fā)展由于沒有法律認可和必要的監(jiān)管,私募基金可以暗箱操作,逃避稅收和管理費用,因此比公募基金運行成本低,同時私募基金給予基金經理人的高回報使公募基金中大量人才流失,這是私募基金對公募基金的不利之處,但是私募基金的出現,使公募基金多了一個強有力的競爭對手。由于市場多了一種投資工具,投資人多了一份選擇,為了穩(wěn)住投資人,公募基金需要交出更好的成績單,改變原有的分配方式,推出更為優(yōu)惠的申購、贖回條件。私募基金的出現有助于公募基金革除弊端,建立高效靈活的運作機制。如果私募基金不浮出水面,就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原則。

          4.4 確認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和必要的政府監(jiān)管措施,有利于私募基金行業(yè)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私募基金屬于高風險、高收益行業(yè),通過法律和政府必要的監(jiān)管,將有利于私募基金控制運作風險,比如明確私募基金投資者和管理者的資格,規(guī)范私募基金運作手段和利潤分配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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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0

           

          近年以來,關于基金利益輸送的質疑聲不絕于耳。所謂的基金利益輸送問題指的是基金公司利用旗下的封閉式基金為社?;?ldquo;抬轎”的行為,其手法不外利用不同帳戶間的操作使社?;鹉茉诘臀蝗胧?,高位出倉。由于這是個新興問題,故相關文獻并不很多,從已有的文章看,基金之所以有動力為此,其原因包括交易制度安排的偏差、溝通制度效率的不同及法律法規(guī)的模糊規(guī)定。這些論述都有其合理性所在,但作者認為基金運作中所存在的委托關系才是問題癥結所在。本文正是從這一角度對此問題予以新的闡述。

          文章結構安排如下:第一部分論述基金運作中存在的委托關系;第二部分通過建立模型予以理論的說明;第三部分提出了改進的相關措施。

          一、基金運作中的委托——關系

          現代企業(yè)制度在提高企業(yè)效率的同時激勵約束,也引發(fā)了關于公司治理的問題。由于公司規(guī)模擴大,股東日益遠離企業(yè),而聘請專門的經理人經營管理,則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成為常態(tài)。兩權分離現象的出現使現代企業(yè)產生了所謂的委托——問題:股東作為委托人委托經理層經營企業(yè)。但由于雙方目標的不同,以及信息不對稱及契約不完善等原因,經理層很容易偏離股東價值最大化的要求,轉而追求在職消費、公司規(guī)模擴大等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行為。故而股東有動力也必須設計一套完善的激勵約束制度來糾正這種偏差,而設計執(zhí)行這種制度是有成本的,成本的問題由此出現。

          基金公司作為現代公司的一員自然也存在委托——問題。但具體考察便會發(fā)現共性之中的個性。作為基金公司的發(fā)氣方,即股東,對基金經理固然存在委托——關系,但投資者與基金經理之間也存在典型的委托——關系;作為資金的所有者,投資者放棄經營使用的權利而交于基金經理具體運營。那么這兩種委托關系孰輕孰重,或者說究竟應以哪種關系為先呢?我們認為是投資者與基金經理間的委托關系更為重要。首先是因為基金行業(yè)的特點:“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若喪失信譽,害投資者利益以自肥,則失去了其立足之本;第二激勵約束,股東考察經理層的業(yè)績也是以其運營投資者資金的績效來考察的。所以說基金經理首要的是應該為投資者的利益最大化而工作奮斗。

          此處的投資者又可具體分為封閉式基金的投資者、開放式基金的投資者及社?;鸪钟腥恕S捎诟鞣N基金的制度安排不同(如封閉式基金規(guī)定在契約年限內投資者不得追加或贖回份額),各類投資者的成本亦有不同,從而對基金經理的激勵約束也有強弱之分,這便為所謂的基金利益輸送問題埋下了伏筆。下面我們用一模型予以具體說明。

          二、一個模型解釋

          第一階段:假設(1)存在兩個不同的委托人A及B;(2)存在一個共同的受托人E,其目標回報為R;(3)受托人A及B在t時期的委托金額分別為及;(4)當期委托費用率(即基金公司收取的管理費)分別為及;(5)扣除管理費用后的當期委托理財的收益率分別為及;上一期的收益率影響當期委托人的再投資額度;(6)委托人對受托人的監(jiān)督約束程度分別為及;監(jiān)督約束越強,委托人越傾向授予委托人更大的資金額度。

          在此假定下受托人的目標函數為:

          令,即受托人對委托人收取統一的管理費率。此時受托人的目標函數變作:

           

          即受托人的目標是管理資產的最大化,這與實際中基金的行為是一致的。

          由假設(5)、(6),我們知道人的委托資金額度是與上一期的收益率及監(jiān)督程度相關的。而根據投資人的不同狀況,我們將其分作兩類:(1)委托人的委托額度與上一期的收益率及監(jiān)督程度無關,封閉式基金滿足這種情況;(2)委托人的委托額度與上一期的收益率及監(jiān)督程度正相關,社?;鸺伴_放式基金符合這種情況。

          進一步的假設A為封閉式基金持有人,B為社?;鸪钟腥耍瑒t受托人的目標函數變?yōu)椋?/p>

           

          由于目標函數中,給定,則受托人的收益R只與,相關。根據假設,這說明由于制度安排的不同激勵約束,受托人有足夠動力利用封閉基金為社?;疠斔屠?,以獲得更大的委托資金。同時這也與監(jiān)督強弱有關,這在下面的分析中還會看到。

          第二階段:下面我們假設委托費用,不再是常數,而是也與上一期的收益率正相關。也就是說基金的收費模式由固定比例型轉為激勵費用型。(實際上一些基金公司已采取這種收費模式,故我們的分析與現實也是吻合的)

          這樣,受托人的目標函數變作:

           

          如此,社?;?、封閉基金的收益率都與受托人的利益相關,且:

           

          但由于監(jiān)管程度的不同,使得:

           

          即社保基金對基金公司的影響仍遠遠大于封閉基金。這說明激勵費用模式的實行雖然可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基金利益輸送行為,但仍不能從根本上杜絕。

          第三階段:進一步放松為常數的假設。的獲得亦與上一期的收益率及監(jiān)管程度相關。也就是說模型中的封閉式基金此時變作了開放式基金。

          此時受托人的目標函數變作:

           

          則此時受托人的利益取決于及的大小比較。由于開放式基金可以隨時贖回,故給予基金經理的約束也是比較大的。在現實中,上述二式的大小是隨機的。這說明若只有開放式基金及社?;鸫嬖?,則基金利益輸送問題可從根本上予以消除。這與現實的觀察也是一致的。

          三、投資者對基金的約束激勵不足及改進

          從模型的分析來看,正是投資者對基金的不同的激勵約束導致了基金行為的異化,從現實來看這些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

          1、監(jiān)督程度的不足。由于制度安排的不同,封閉式基金的持有者對基金的監(jiān)督幾乎為零,開放式基金的贖回壓力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給基金經理以約束激勵約束,但這主要體現在事后的“用腳投票”上,對于既定的損失亦是無可奈何。而社?;饎t通過與基金投資委員會建立有效的溝通制度,可以全程監(jiān)督,使其對基金的約束更大更有效。同時由于公墓基金的持有人較多,而社?;鹗菃我煌顿Y人,在影響效率上后者也更占優(yōu)勢。

          2、激勵的不足。這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管理費用方面。在基金費用收取上,現在基本存在三種模式:固定費用模式、固定比例模式、激勵費用模式。由于前兩種基本不與業(yè)績掛鉤,故對基金經理的約束不大。從模型的分析來看,也是激勵費用型的更好。而現在雖然有部分基金已從固定比例模式轉為激勵費用模式,但大部分還停留在前者上。二是委托額度的不同?,F在基金銷售情況不景氣,基金公司通過公募基金獲得的資金額度都不大,而社?;鸬念~度一次便達數十億,自然產生了更大的極力作用。

          針對這些情況,我們認為下列的改進是必要的:

          1、加強基金內部制度建設。上述的問題可看作是基金公司治理出現的問題,故解決之道首先應從內部入手。具體來說,鑒于社保基金與公墓基金的特點不同,基金公司有必要在二者之間設立有效的防火墻,讓相關決策者在不考慮其他業(yè)務利益的情況下單獨作出決策?,F實之中大多數基金公司還是都建立了相關制度激勵約束,但仍然擋不住利益輸送現象,說明制度的執(zhí)行及人員誠信出了問題,尤其是誠信為基金之本,基金公司應加強自律建設。

          2、普遍推行激勵費用模式,讓基金經理的收入與業(yè)績掛鉤。如前分析,這雖然不能從根本上堵住利益輸送的黑洞,但直到可以弱化這一行動。

          3、公募基金持有人應建立與基金間更有效的溝通監(jiān)督制度,做到不僅能用腳投票,更能用手投票,將風險消滅于投資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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